三部門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

2025-10-10 13:53:53

20251010095950839-34-15687.jpg_scale.jpg

10月9日,從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獲悉,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、稅務總局三部門近日聯(lián)合公告2026至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,明確純電動乘用車、插電式(含增程式)混合動力乘用車(以下簡稱“混動乘用車”)有關技術要求調整等情況。

根據(jù)公告,2026年1月1日起,列入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減免稅目錄》)的車型,需符合該公告要求。2026年1月1日(含)起,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《減免稅目錄》發(fā)布后,購置列入《減免稅目錄》的新能源汽車,可按規(guī)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。

其中,純電動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為,純電動乘用車百公里電能消耗量應不高于《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:乘用車》(GB36980.1—2025)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。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,參照GB 36980.1—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(zhí)行。

混動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則調整為,混動乘用車純電動續(xù)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100公里。

同時,根據(jù)公告,混動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(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)以及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等相關技術要求也進行了調整。

此外,其他技術要求繼續(xù)按照《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來源:經濟參考報

責任編輯:樊銳祥

掃一掃分享本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