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杭州一家僅有兩張桌子的小面館因推出售價高達2000多元的“天價面”引發(fā)熱議。有人慕名而來“嘗個新鮮”,有人質疑是“炒作博流量”,也有人認為“愿打愿挨”。店主稱新品上線半個多月已賣出十余碗,甚至有顧客托人專程把面帶回上海。對此,律師指出,只要做到明碼標價并確保食材安全和品質,將一碗面定價到2000多元在法律層面并不違規(guī)。
普通的一碗湯面,售價在15~30元,而2000多元一碗的面,確實貴得令人震驚,堪稱天價。不管是真材實料的奢侈消費,還是為炒作博流量,都值得反思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第六條規(guī)定,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適用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外,實行市場調節(jié)價,由經(jīng)營者自主制定。杭州這家推出“天價面”的面館,只要做到明碼標價,清楚地向消費者展示面的價格以及所含食材等信息,并且確保食品安全、食材品質過關,也不存在強迫交易行為,那么將一碗面定價到2000多元的行為,就不能算違規(guī)違法。
從網(wǎng)傳菜單中可以看到,該面館定價2188元的“傲世拌川”(非湯面),包含洋蔥約120克、鱘魚子醬10克、黃鱔片270克、紅蝦400克、小鮑魚210克。這些食材的價格比較貴,從成本上來講,肯定比普通的湯面要高許多,但定價高得如此離譜,到底是為了吸引眼球博流量,還是其廚藝、品質等物有所值,對得起2188元一碗的天價,就不得而知了。
但值得注意的是,商家雖有自主定價權,卻不能突破法律底線?!督箖r格欺詐行為的規(guī)定》明確,若商家利用虛假或容易讓人誤解的標價方式,誘導消費者或其他經(jīng)營者交易,就構成價格欺詐。比如,價目表所標示的商品等級、質地、價格等與實際不符;或者對同一商品同時使用兩種標價,以低價吸引顧客,卻按高價結算。此外,如果存在摻雜摻假、以次充好等行為,導致商品數(shù)量或質量與標價不符,也同樣屬于價格欺詐。因此,“天價面”是否存在違規(guī),目前還是個問號。
近年來,網(wǎng)紅店越來越多,這些店的商品平均售價,比居民區(qū)附近的店鋪要高不少,甚至出現(xiàn)類似“天價面”的情況,但依然會有一些消費者買單:或出于好奇“嘗個新鮮”,即便價格再高也會消費,然后發(fā)社交平臺“炫耀”一下;或在攀比、盲從的心理下“只買貴的”,受虛榮心作祟,從而做出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消費。然而,一些網(wǎng)紅店“紅”得快,“冷”得也快,往往在很短暫的一段時間內,便少有人問津。比如,幾年前在紹興曾火過一陣的某餐館,其主打蘇式澆頭面,以蝦仁面、蟹黃面、松鼠鱖魚面為特色,售價均在百元以上,如今鮮有人問津。
筆者認為,類似2188元一碗的天價網(wǎng)紅面,往往在短時間內或許會受到追捧,但只能是熱鬧喧囂一時。不少消費者僅僅是“嘗嘗鮮”,一旦冷靜下來,便會考慮值不值當——沒人會跟錢過不去,不會再盲目“只買貴的”。對此,商家應該進行反思,切莫靠“貴”牟取利潤,更不能為了博流量、追求短期效益,把生意“做死”,最終落得“曇花一現(xiàn)”的結局。
來源:紅網(wǎng) 作者:丁家發(f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