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5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公布1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行政處罰決定書,經查,上述案件均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》第二十一條,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,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、限制競爭效果。
近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》第四十八條、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對涉案企業(yè)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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